关于开展全省律师行业“优秀民商事法律意见书”评选活动的通知
律协秘发〔2017〕28号
关于开展全省律师行业“优秀民商事法律意见书”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律师协会秘书处、省直属分会秘书处:
法律意见书是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分析、方案解决等法律服务事项的综合性载体,是从事法律服务活动的真实记录,也是律师业务水平、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的重要体现。为了进一步加强全省律师队伍建设,提高办案质量,全面提升我省律师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省律师协会民事业务委员会决定开展全省律师行业“优秀民商事法律意见书评选活动”。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评的优秀民商事法律意见书应为我省执业律师于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5月1日撰写的已结案件的民商事法律意见书。分为非诉业务法律意见书类和诉讼类法律意见书(非代理意见)进行评选。
二、评选标准
1、承办律师严格依法办理诉讼、非诉讼民商事法律业务,恪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及相关制度,勤勉尽责,工作思路清晰缜密,方式方法得当;法律意见书观点正确,论述全面,逻辑严密,引用法律完整、准确;
2、承办律师的法律意见全部或大部分被委托人、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政府主管部门采纳,较好地维护了委托人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诉讼案件具有典型性、疑难性或新颖性;
4、非诉讼文书,应体现法律方案设计合理,交易文件严谨完整,各方责任义务明确,委托人对履行结果满意,具有创新性、复合性、专业性。
5、文字精练、逻辑严密、言简意赅。
三、评选组织
省律师协会成立由资深法官、法学教授、专业律师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本次活动的评审工作。
四、评选步骤
1、征集阶段。6月20日前,省律师协会通过各市律师协会和省直属分会,面向全省律师征集民商事法律意见书。
2、初评阶段。7月15日前,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完成材料初审工作,确定入围民商事法律意见书。
3、终评阶段。8月15日前,评审委员会对入围民商事法律意见书进行打分、评析,确定获奖法律意见书。
五、奖项设置
非诉业务法律意见书类和诉讼类法律意见书根据参评数量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各若干。省律师协会拟将评选出的优秀法律意见书汇编成册,供全省律师学习借鉴。
六、具体要求
1、材料要求:每件参评的民商事法律意见书单独建立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民商事法律意见书名称(律师姓名),文件夹中应附上:(1)《江苏省律协优秀民商事法律意见书评选报名表》;(2)优秀民商事法律意见书正文;(3)民商事法律意见书的电子扫描件。评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要求参评律师提交其他补充材料以及原件,拒绝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每位律师报送民商事法律意见书不超过2件。报送案件涉及当事人商业机密、个人隐私等因素的可采用代号##表述。
2、程序要求:各市律师协会及省直属分会应广泛动员、认真组织,于6月20日前,将本区域律师的参评材料统一报送省律师协会,每单位报送材料原则上不少于10篇。
联系人:汪素婷 电话:15951983332
邮箱:
附件:江苏省律协优秀民商事法律意见书评选报名表
江苏省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7年5月31日
附件:
江苏省律协优秀民商事法律意见书评选报名表
承办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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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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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律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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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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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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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法律文书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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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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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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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类型(诉讼、非诉讼2个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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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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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律师参评理由(5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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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会长、副会长,监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
江苏省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7年5月31日印发